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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脚下安全!江西开展这一专项行动

江西住建 202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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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建城〔202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省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省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探索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为出发点,立足于解决当前窨井盖规划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管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构建权责清晰、施工规范、管理智能的长效建设管养机制,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治理范围。城市、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设置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上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缆线设施的窨井盖。

(三)工作目标。在全省开展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既有城市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等问题;力争2年内,探索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养护不规范、建设施工不达标等问题,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窨井盖设施完好率、规划设计、施工管养规划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各方责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落实窨井盖的施工、验收和管养全流程责任。所有权方、施工方、管理方、使用方之间有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方负责维修、养护等具体环节的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窨井盖权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各自窨井盖的管理责任,落实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开展问题整改。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既有窨井盖存在的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与路面凹凸不平等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窨井盖更新改造,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既有窨井盖问题整改工作。

1.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31日)。城市道路上的、退道路红线的部分由各责任部门组织开展排查;物业住宅小区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广场、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办公场所内的,由各管理主体负责。全面排查要做到全覆盖、无盲点,重点排查窨井盖质量、缺失、松动、破损、与路面不平等问题,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设区市牵头部门汇总建立本地区问题台账,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城市窨井盖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2.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取台账登记、销号管理的方式推进窨井盖问题整改。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权属单位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无主窨井盖由各有关牵头排查主体负责。对窨井盖和防坠网缺失破损等问题,须立即组织实施更换、修复;对废弃无主窨井盖要立即组织封闭、封填,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同时要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做好安全防护,消除安全隐患。

3.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责任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进行总结评估。牵头部门汇总形成本地区总结评估报告,并于2022年2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完善长效管理。落实产权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所属窨井盖的全流程管理。

1.加强生产采购管理。强化对窨井盖生产者、采购者的监管,督促指导有关各方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和采购;督促责任主体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井盖产品,并标明其使用性质及权属单位;对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有关标准窨井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加强施工建设管理。督促施工方切实执行规划设计和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强化竣工验收管理,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由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其他地区,按照检查井的使用性质,由窨井盖管理单位验收;井盖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3.加强维修养护管理。窨井盖在建设、维修、养护等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现场围挡方式和安全警示提醒工作,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由当地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在其他地区的,由窨井盖或管道所属管理单位予以配合。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完工的,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建立巡护责任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管理,实现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路面巡查机制、问题发现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应急抢修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组织培训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现问题,迅速响应,快速处置。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偷盗、破坏井盖的行为。

(四)推动技术创新。推行窨井盖智慧管理,各地应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将窨井盖安全管理和档案资料纳入到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推进窨井盖资源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的功能,提升井盖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推广应用窨井盖管理新技术,开发研究井盖防盗、防丢失的技术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要将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牵头单位、落实经费保障。牵头单位要会同各责任主体开展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在本方案印发30个工作日内,出台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上报备案,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手段,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强窨井盖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窨井盖偷盗和损坏后的严重后果;街道和居委会要动员组织志愿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及时发现上报各类窨井盖问题和盗窃、损坏窨井盖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纳入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各地要建立问责激励机制,制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诿塞责、不作为不担当,造成安全隐患的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信息调度上报工作。1月12日前,将联系人信息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2021年5月起,对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月调度,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

附件2


来源|城市建设处

制作|徐亚楠

编校|李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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